程序与监督2014年颁布
Basic Law: Referendum חוק יסוד: משאל עם
要求任何割让以色列主权领土(定义包括东耶路撒冷和戈兰高地,但不包括约旦河西岸)的以色列政府决定,必须经80名议员批准或经克奈塞特批准后举行全国公投。这是首部将直接民主嵌入以色列体系的基本法,确保公众对国家最具命运性的领土问题拥有约束性发言权。
主要条款
- 撤离处于以色列主权下的领土需克奈塞特批准并举行公投
- 仅当120名议员中的80名同意时可免除公投
- 适用于所有已延伸以色列法律、司法管辖和行政管理的领土,即1967年之前的以色列、东耶路撒冷和戈兰
- 不适用于约旦河西岸,在该地区内阁保留决策权
- 已固化:修改需绝对多数(61名议员)
背景
2014年3月12日由利库德-犹太家园领导的联盟通过,将2010年的普通法规升级为宪法地位。其动机是确保任何未来政府对以色列主权领土(特别是戈兰高地和重新统一的耶路撒冷)的外交让步,都需要克奈塞特的广泛民族共识或以色列人民的直接同意——此前奥尔默特时代的谈判曾提出在没有此类民主保障下进行深远领土让步的前景。
现状
从未被触发;作为对任何涉及兼并领土的和平协议方案的强有力民主保障而存在,其对美国承认安排(例如戈兰高地)的适用已在法律评论中讨论,但尚未进入诉讼。
重要意义
将以色列政治中最重大的问题——包括耶路撒冷和戈兰高地在内的以色列主权领土的未来——锚定于民选代表的绝对多数或以色列人民的直接投票,确保任何内阁都不能单方面交出领土,而公众保留对自身边界的最终决定权。
引用此页面
Basic Law: Referendum (2014). 以色列国. https://thestateofisrael.com/zh/basic-law/referend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