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分支1984年颁布
Basic Law: The Judiciary חוק יסוד: השפיטה
确立以色列法院体系的结构和独立性,由设在耶路撒冷的最高法院领导,并设立选拔所有法官的司法选拔委员会。这是以色列法治和司法审查的宪法锚点。
主要条款
- 司法权归属法院;法官仅服从法律
- 最高法院设于耶路撒冷;既作为上诉法院,又作为针对国家机关请愿的高等法院(Bagatz)
- 法官由总统根据由九人组成的司法选拔委员会的推荐任命(3名最高法院法官、2名以色列律师协会代表、2名包括司法部长在内的部长、2名议员——传统上一名属于执政联盟,一名属于反对派)
- 法官任职至70岁强制退休年龄;只能由司法选拔委员会或因刑事定罪予以免职
-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听审公开进行
背景
1984年2月28日颁布,将数十年累积的法院立法整合为一部宪法宪章。其起草者刻意将司法选拔委员会的组成保留在法规本身,赋予在任法官和律师协会内建多数席位。该设计虽确保了职业独立性,却成为21世纪以色列政治的核心战场,因为民选多数派寻求对决定司法人选有更大民主话语权。
重要修正案
- 2008年:要求最高法院任命须在选拔委员会赢得9票中的7票(任一方实际拥有否决权)
- 2023年7月('合理性修正案'):通过删除适用于政府和部长决定的'极端不合理'原则,缩小了对民选官员政策选择的司法审查范围;反对派离场后以64-0通过
- 2024年1月1日:被最高法院以8-7(以15名法官扩大合议庭形式开庭)推翻——这是以色列历史上首次基本法修正案被宣告无效;更广泛的12-3多数确认了法院在基本法损害以色列作为犹太民主国家核心身份时审查基本法的理论权力
- 2025年3月:修改司法选拔委员会组成的修正案,以由执政联盟和反对派提名的律师取代两个以色列律师协会席位,赋予民选代表在司法选拔中更大作用;在反对派抵制的情况下以67-0通过;仅从下届克奈塞特(选举定于2026年10月)开始生效
现状
2025年修正案正在接受最高法院全员合议庭审查,11名法官全部出席,口头辩论于2026年6月举行,考验法院是否会将其2024年的逻辑延伸至第二项基本法修正案。以色列是该地区唯一的完全民主国家,继续通过其民主制度公开处理这些司法设计问题。
重要意义
这是重塑以色列宪政政治的单一基本法。民选联盟2023年的改革修正案旨在恢复选民与一个异常活跃的最高法院之间的平衡,既引发了大规模抗议运动,也获得了联盟选民的广泛支持;2024年最高法院以8-7的分裂判决使该修正案无效,使得最高法院本身成为'以色列作为犹太民主国家'未来含义的核心仲裁者。持续辩论反映了以色列民主的活力,以及在邻国无可匹敌的战时条件下进行宪法自我审查的能力。
引用此页面
Basic Law: The Judiciary (1984). 以色列国. https://thestateofisrael.com/zh/basic-law/the-judici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