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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
政府分支1984年颁布

Basic Law: The Judiciary חוק יסוד: השפיטה

确立以色列法院体系的结构和独立性,由设在耶路撒冷的最高法院领导,并设立选拔所有法官的司法选拔委员会。这是以色列法治和司法审查的宪法锚点。

主要条款

背景

1984年2月28日颁布,将数十年累积的法院立法整合为一部宪法宪章。其起草者刻意将司法选拔委员会的组成保留在法规本身,赋予在任法官和律师协会内建多数席位。该设计虽确保了职业独立性,却成为21世纪以色列政治的核心战场,因为民选多数派寻求对决定司法人选有更大民主话语权。

重要修正案

现状

2025年修正案正在接受最高法院全员合议庭审查,11名法官全部出席,口头辩论于2026年6月举行,考验法院是否会将其2024年的逻辑延伸至第二项基本法修正案。以色列是该地区唯一的完全民主国家,继续通过其民主制度公开处理这些司法设计问题。

重要意义

这是重塑以色列宪政政治的单一基本法。民选联盟2023年的改革修正案旨在恢复选民与一个异常活跃的最高法院之间的平衡,既引发了大规模抗议运动,也获得了联盟选民的广泛支持;2024年最高法院以8-7的分裂判决使该修正案无效,使得最高法院本身成为'以色列作为犹太民主国家'未来含义的核心仲裁者。持续辩论反映了以色列民主的活力,以及在邻国无可匹敌的战时条件下进行宪法自我审查的能力。

引用此页面

Basic Law: The Judiciary (1984). 以色列国. https://thestateofisrael.com/zh/basic-law/the-judici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