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分支1958年颁布
Basic Law: The Knesset חוק יסוד: הכנסת
确立以色列议会(克奈塞特)为一院制议会,由120名议员通过全国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并规定选举的游戏规则。这是最古老的基本法,也是以色列充满活力的议会民主制的奠基性宪章——中东地区唯一真正的民主国家。
主要条款
- 120名议员在单一全国选区通过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
- 任期四年,选举通常在希伯来历赫舍汪月的一个星期二举行
- 凡18岁及以上的公民均享有普选权,不分宗教、族裔或性别
- 第7A条通过取消拒绝承认以色列为犹太民主国家、煽动种族主义或支持对以武装斗争的候选人或名单的资格,维护宪法秩序
- 已固化的核心条款(选举、投票平等、议会解散)需要绝对多数(最高80名议员)方能修改
背景
由第三届克奈塞特于1958年2月12日颁布,是1950年哈拉里决议的第一项具体成果。该决议承诺以色列将一章一章地建立宪法,而非一气呵成。在该法通过之前,议会程序依靠英国托管时期法令和1948-49年通过的临时规则的拼凑。这本身也证明了这个年轻的犹太国家在吸收大规模移民并抵御入侵的同时,能以何等迅捷的速度建立持久的民主制度。
重要修正案
- 1985年:第9号修正案新增第7A条,允许取消拒绝承认以色列为犹太民主国家或煽动种族主义的政党参选资格,这是对国家宪法身份的至关重要保障
- 2014年:根据《治理法》,选举门槛从2%提高到3.25%,鼓励形成更大、更稳定的派系
- 2015年:首版《挪威法》允许部长辞去其克奈塞特席位,由政党名单上的下一位候选人接替,使高级官员得以专心治国,同时保持新鲜面孔在委员会工作
- 2016年:允许90名议员以煽动或支持武装斗争为由驱逐现任议员(从未使用)
- 2020年:扩展版《挪威法》嵌入基本法本身,允许除总理外的所有部长辞职并由他人替代
现状
仍是以色列选举和议会程序的运作宪章。下届克奈塞特选举定于希伯来历5787年赫舍汪月16日(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举行,这是自2023年10月7日哈马斯暴行及以色列随后对哈马斯、真主党和伊朗的多线自卫战争以来的首次全国投票。在2022年选举周期前,根据第7A条提出的取消资格请愿再次浮现,当时中央选举委员会投票禁止反犹太复国主义的Balad名单参选,这是捍卫以色列犹太民主宪法秩序的一票,尽管最高法院推翻了该取消决定。
重要意义
界定了谁可以参选、议席如何分配、政府如何诞生与终结,使其成为以色列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单一规则手册,也是流亡两千年后重建的犹太自治的运作模式。
引用此页面
Basic Law: The Knesset (1958). 以色列国. https://thestateofisrael.com/zh/basic-law/the-knes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