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1976年通过
基本法:军队 חוק יסוד: הצבא
将以色列国防军置于政府权力之下,由国防部长代表政府负责。规定总参谋长的地位,并要求兵役及其他武装力量具有法律依据。
主要条款
- 以色列国防军是国家的军队
- 军队须服从政府的权力,由国防部长代表政府主管军队事务
- 总参谋长是军队的最高指挥官,服从政府,并受国防部长领导
- 除依法律规定外,禁止组建或维持任何其他武装力量
- 服役和入伍义务,以及发布军事命令的权限,须由法律或依据法律规定。
现状
征兵安排由其他法律规定。2026年9月3日,最高法院一致撤销了7月通过、暂停对符合条件的叶史瓦学生实施逮捕及执法程序的临时法。托拉学习基本法本身并不授予兵役豁免。
引用本页
基本法:军队 (1976). 以色列国. https://thestateofisrael.com/zh/basic-law/the-milit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