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官驳回美国对哈佛的反犹主义诉讼
美国地区法官理查德·G·斯特恩斯驳回司法部针对哈佛大学的《民权法》第六章执行诉讼,依据规则12(b)(6)批准校方动议。政府3月20日提起诉讼,指控哈佛未在2023至24学年保护犹太裔和以色列学生,并引用2025年3月后来发生的三起事件。斯特恩斯认为,后来的事件过于孤立、零散,无法合理显示持续的机构不合规。由于法定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发出,而修订起诉状未指控此后的违规,法院称案件无法继续,并明确将裁决限于这些情形。
美国地区法官理查德·G·斯特恩斯驳回司法部针对哈佛大学的《民权法》第六章执行诉讼,依据规则12(b)(6)批准校方动议。政府3月20日提起诉讼,指控哈佛未在2023至24学年保护犹太裔和以色列学生,并引用2025年3月后来发生的三起事件。斯特恩斯认为,后来的事件过于孤立、零散,无法合理显示持续的机构不合规。由于法定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发出,而修订起诉状未指控此后的违规,法院称案件无法继续,并明确将裁决限于这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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