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阿联酋放宽电子发票规定,为税务集团提供两年豁免

阿联酋财政部周一宣布,2026年第197号部长决定修订了2025年第243号决定下的电子发票规定。同一税务集团内部的交易自2027年1月1日起获得24个月的豁免。企业不再必须在阿联酋境内存储电子发票、贷项通知单及相关数据,但仍须根据《税收程序法》保存记录,并应联邦税务局要求提供记录。修订还取消了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系统故障的要求。财政部表示,该决定已于2026年10月1日生效。

来源

mof.gov.ae在新标签页中打开。
配图:阿联酋放宽电子发票规定,为税务集团提供两年豁免

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

出错了

我们无法完成该操作。请检查网络连接后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