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塞尔·布兰德在伦敦被裁定强奸及三项性侵犯罪名成立
伦敦南华克刑事法院陪审团于11月5日星期四一致裁定,拉塞尔·布兰德一项强奸罪和三项性侵犯罪名成立。此前,庭审已持续四周。伦敦警察局表示,这四项罪行涉及四名女性,发生于2004年至2009年之间。 51岁的布兰德居住在牛津郡,定于11月9日星期一在同一法院接受量刑。警方表示,案发地点包括一家广播电台、一个DVD录制现场及他的住所。刑事侦缉警司安迪·弗菲赞扬了这些女性的勇气和调查团队的工作,并表示:“无论多么有名或多么有权势,没有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据警方通报,调查人员找到并询问了100多名证人,取得了400多份证人陈述,审阅了逾1,400份文件。警方表示,由于指控所涉及的事件年代久远,已无闭路电视录像或法证证据可供使用。警员在调查中梳理了时间线,并取得了当时的楼层平面图和照片。警方还四次讯问布兰德。 警方调查于2023年9月启动。英国皇家检察署在2025年12月23日另一份起诉公告中表示,已批准追加强奸和性侵两项指控,涉及另外两名女性,以及据称发生在2009年的事件。在此之前,已有涉及四名女性的五项指控。这一起诉历程与星期四宣布的四项有罪裁决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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